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妈妈终究拗不过她,给她买了一根紫雪糕。那根雪糕实在是前所未有的好滋味,她都舍不得吃快了,一点一点慢慢地舔。舔的速度赶不上融化的速度,融化的雪糕如白色眼泪般沿着手指往下流,吃得她手忙脚乱,舔了雪糕又舔手指。舔完整根雪糕后她还把冰条棍在嘴里含了好久好久,直到咂得再没有一丝甜味为止才恋恋不舍地扔掉。
夏天的免费冰棍以外,冬天的爆米花则是最便宜又好吃的。腊月一到,就有位老爷爷背着一口葫芦般的大锅在厂区里四处吆喝:“爆爆米花喽!”
冬天的爆米花绝对是市场霸主地位,几乎家家户户都要做冻米糖,都会拿自家的大米或者玉米去爆爆米花,老爷爷的生意好得不得了。小孩子们跟在大人后面,眼巴巴地等着爆米花出炉。每当轰的一声巨响,看着一碗玉米或大米变成一簸箕雪白的爆米花后,秦昭昭总是一边欢呼,一边急不可耐地伸手先抓一把塞在嘴里,一点都不怕烫。
吃这一方面,秦昭昭能得到的满足感不多。但在玩这一方面,她却每每可以玩得十分尽兴。
爸爸妈妈们白天要上班,不到学龄的孩子们都是放到厂托儿所。托儿所的阿姨全是照顾安排进来的职工家属,清一色三四十岁没啥文化的妇女们。她们的职责是只管看着孩子们不出事就行了,基本上就不怎么教识字算数。所以孩子们在托儿所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玩,想怎么玩就怎么玩,天天在一起玩得很开心。
上托儿所的日子可以玩得很开心,不上托儿所的星期天可以玩得更开心。长机厂一带处在城市东郊,依山傍水,是孩子们的天然乐园,可以在田野、山林和小河里尽情玩耍。
男孩子们喜欢去山林里爬树掏鸟,去小河里摸鱼虾;女孩子则喜欢去田野玩,扑蝴蝶,捉蜻蜒,采草紫花;采到的草紫花可以编成花环戴在腕上或颈上。秦昭昭还太小,才四五岁也跟着一群姐姐们学编花环,她当然编不好,急得要哭。邻家一位大她五岁的小丹姐姐就很有姐姐样的编好一个给她戴上。她一整天都舍不得摘下,回到家臭美地一个劲照镜子。小女娃好象都天生就知道爱漂亮。
有时不去外头玩,就和姐姐们在门前的马路上跳橡皮筋:
嘀嘀燕子嘀嘀嘀,马兰开花二十一,二五六,二五七,二八二九三十一……
r>这个她跳得很好,年纪小,肢体动作灵活。跳房子就不行了,单脚跳时保持不了平衡,脚下的力道也很难掌握好,动不动就把小石子踢出了格子线外,姐姐们就不爱跟她玩,打发她到一旁去坐着看。
经常还在一起玩扮过家家,过家家的内容最初是模仿日常生活的。比如有人扮爸爸,有人扮妈妈,有人扮爷爷,有人扮奶奶等等,假装一大家子住在一起,“爸爸妈妈”上班,“奶奶”煮饭,“爷爷”种菜,“宝宝”上学之类的;后来变成了模仿校园生活,有人扮老师,有人扮校长等等;再后来的过家家可就大张旗鼓了,开始模仿热门电视剧。
那时香港武侠连续剧《射雕英雄传》红得发紫,一群小女孩们聚在一起玩过家家时很热衷于扮演电视中的人物,几乎都争着要扮黄蓉,其次是扮穆念慈。这样的游戏是过家家的升级版,需要场地和道具。因为扮古代人物是要打扮的,比如扮演黄蓉的小女孩,她的头发要像电视中的黄蓉那样梳成几根小辫子垂在耳畔,再在头上插些花呀朵呀什么的,身上也要披块床单或长毛巾,聊以充当古代广袖长裾的服饰。最重要的一点是还要化妆,她们并没有化妆用的口红胭脂,唯有一支红色水彩笔挑大梁,因陋就简地把嘴唇涂得红红的,再在眉心点一颗胭脂痣,就算是大功告成。
林清羽八岁那年,她的母亲干了一件在当时轰动全城的大事。她的母亲把她的父亲给休了!在那之后,她便被母亲丢给了她曾今的闺中好友,当朝的皇后。也是在那时,林清羽才意识到,原来,她不仅仅是穿...
21世纪八十多岁高龄的孙老师寿终正寝后穿越了,一下子年轻了四十岁,耳不聋了,眼不花了,走路不打颤了,牙口好了,长相美了,老头子还先走了,这里天是蓝的,水是清的,菜是绿色的,儿女更是孝顺的,孙老师笑醒了几天后,良心不安,老天爷对自己那么厚待,咱也不能就这么坐享其成,于是她决定帮帮几个便宜孩子,这一帮不要紧,一不小心培......
《娇妾_荔箫》娇妾_荔箫目录全文阅读,主角是席临川什么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,包含结局、番外。?娇妾第1节本图书由(慕寒雪影)为您整理制作《娇妾》作者:荔箫第1章初遇秋风席卷宅院,回廊边的梧桐树上又有几许金黄的小扇翩然飘落。鲜亮的色泽正得刺目,与朱红色的廊柱、院门交映在一起,红的愈红、金的愈金。放眼望去,阖府都是如此,一片浓墨重彩。其间更衬出山石泉水、亭台楼阁,动静交叠着,气派与雅致兼备,触目惊心...
一觉醒来,程诺发现自己眼中的世界完全变的不同了。任何东西在他眼中,都能化成一组组数据。程诺眼中的美女:身高168厘米,体重57千克,胸围85厘米,腰围63厘米,臀围89厘米程诺眼中的台球:台球直径5715毫米,重量170克,杆长145厘米,三号球入袋所需用力214牛,角度6854度程诺眼中的……你可以称程诺学霸!数据帝!速算达人!拥有技能:百分百投篮命中,百分百射门命中,百分百一杆清台……程诺的人生格言就是:在这个世上,没有数学解决不了的问题。如果有的话,那就再加上物理和化学!...
修仙觅长生,热血任逍遥,踏莲曳波涤剑骨,凭虚御风塑圣魂!...
“我要死了,梁宴不知道。” 承德十三年,我死了。 我死的时候没什么遗憾,所以魂魄一离体,我就马不停蹄的想去投胎。 神明拦住了不懂轮回规矩的我,扬翻了我的孟婆汤,一脚把我踹回了凡间。 神说有人在世间用自己的寿命为代价,给我燃了一盏长命灯,灯不灭我魂魄不散,入不了轮回。 “想投胎,那你就去吹灭那盏灯。” 吹你妈,我都是个魂魄了我咋吹! 我从故友家飘到熟人家,又从熟人家飘到同僚家,给大大小小的七大姑八大姨全托了梦,最后在我死对头床前把他吓了个半死,都没找到那盏灯。 没辙,我只能闲来无事飘到皇宫里瞎晃悠,准备去藏书阁找找这玄幻玩意儿。 可我看到了件更玄幻的事,吓得我差点当场诈尸——无时无刻不想让我死的狗皇帝,竟然抱着我的碑大哭?! 我立马狂挥衣袖,刮起一阵鬼风,让他的头狠狠撞到碑上,骂道:“晦气!” …… 一个关于狗皇帝掐着我的脖子说要我死,却又低头来亲我的故事。 “他不是想吻我,他是想咬死我。” 疯批皇帝攻x心机深沉受 本文又名《我养的狼狗咬死了我》《宰辅大人想投胎》 食用提醒:本文【古耽】但【架空】哈,感谢每一个点进来观看的小可爱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