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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和我一样的人,我们是同类,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他。
那天晚上下了雪,水雾阻挡了我看他的视线,于是我走了过去,他拉住了我的手,亲吻上我的嘴唇。
喜悦将我的理智完全冲刷带走,使我成了被身体本能欲望牵动的蠢货,我是鬼迷心窍的好色之徒,想要用手指抚摸过他的每一寸皮肤。
我永远爱他。
那天晚上我高兴地要命,我从来没那么欢喜过,我喜欢他喜欢的发疯,当他真正属于我的那一刻,我觉得我世界变得如此曼妙。
“我酒量不太好。”
这句话可以延伸出很多话,诸如我喝多了,酒后乱性,不是故意的。
原来他不喜欢我。
我看着他的脸孔,想我这是不是白高兴一场。
在那一瞬间,我甚至有些恨他。
当然,后来我发现我恨早了,这个人委实讨厌,他能用最伤人的言语,刺痛我的心脏。
我才是那个愚者,一个不折不扣、自以为是的蠢货。
他喝醉的那个晚上我也在找朋友喝酒,地方在酒吧,音响大的我听不清其他人说的话,周围全是狂欢的男男女女。
我想这样的场景很试合衬托角色的孤寂与悲伤。
想到这里的时候,我觉得我脑子有病。
我也确实有病,我想明天还能见到他,所以我没有喝多,在失眠了半宿后第二天老老实实爬起来上班。
这世界的造物主到底有多恶趣味,才能在我的脖子上套下镣铐,将钥匙与锁链递给另一个人。
我依然爱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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