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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自己非常有自知之明的秋水不以为耻,理直气壮摊手。
“你要知道这软饭也不是谁都能吃的,谁让我命好,能和珠珠成为相亲相爱一家人呢,好运眷顾,这碗饭它天生就该我吃啊。”
哟,还骄傲上了,真行。
李莲花点点头给他竖了个大拇指。
萧秋水拱拱手:“过奖过奖,主要还是仰仗我亲爱的家人们。”
“当然,我也不是完全不赚钱的,只是金银嘛不那么凑手而已。”
离开现代的时候,他并没有刻意把赚来的钱换做金银带走。
一是懒得麻烦,二是没那个必要。
既然他们有,就没必要薅小世界的羊毛。
按珠珠的说法,值得他们薅羊毛的都得是洪荒那个级别的大千世界的宝贝,那些灵宝、至宝,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。
金银之物,其实对修行者而言一文不值。
珠珠虽然嘴上抠门说过秋水是败家子,但从不觉得秋水是吃软饭的拖累。
而且非常肯定秋水的赚钱本领。
“是啦,我们秋水可是很能干的。在现代世界里,秋水可是超火的传奇小说作家,行业翘楚,仅靠Ip版权都能日进斗金的。”
“不过货币不同,也带不走。所以离开的时候,除去买了些比较新奇的现代物品囤货,剩的那些钱就全捐出去做公益了。”
听珠珠说起秋水捐出去的钱造福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,李莲花看他的眼神都不同了,他这位半路冒出来的道侣虽然幼稚,但真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啊。
“哼哼~厉害吧。”
萧秋水傲娇扬起下巴,叉腰得意。
“怎么样,是不是发现我的迷人之处,无法自拔重新爱上我了?承认吧莲花花,你对湫湫大王我毫无抵抗力。”
高大形象维持不到一秒。